会费
来源: | 作者:office-100 | 发布时间: 2025-05-09 | 3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咸宁市勘察设计和监理协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

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

  根据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资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意见》(发改经体〔2017〕1999号)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本会会费收取标准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。 

  一、会费收取标准 

会长所在的单位会员:6000元/年 

副会长所在的单位会员:5000元/年

理事单位会员:4000元/年

  其他单位会员:3000元/年 

  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 

  会员单位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足当年会费。 

  缴纳方式为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。 

  收款单位:咸宁市勘察设计和监理协会

开户银行:工行咸宁分行营业部

账号:1818001219200063797

行号:102536000196  
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 

  1.为会员提供基本服务项目

  2.开展党建提供工作经费

  3.协会运转经费办公必要支出 

  4.其他在会费中列支

  四、会费管理 

  1.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 

  2.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,涉及投资等重大项目由理事会集体决策。 

  3.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 

  4.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 

  5.对于无故连续3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并公布。 

本办法经2023年12月28日咸宁市勘察设计和监理协会第六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